财税[2004]26号 财政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4-01-06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规定的、对综合类科技报纸在出版环节的发行收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从2004年1月1日起,按新的《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见附件)执行。

财政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4]26号      2004-01-06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财税[2006]15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本法规自200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对报刊出版单位清理整顿的结果,我国综合类科技报纸的范围有所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规定的、对综合类科技报纸在出版环节的发行收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从2004年1月1日起,按新的《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见附件)执行。

财政部

新闻出版总署

2004年1月6日

  税 屋附件:

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

中国职工科技报CN11—0009 河南科技报CN41—0019
科技日报CN11—0078 武汉科技报CN42—0081
科学时报CN11—0084 科技信息快报CN42—0083
北京科技报CN11—0144 湖北科技报CN42—0084
中学生科学报CN11—0202 科教导报CN42—0103
科技文摘报CN11—0204 湖南科技报CN43—0034
大众科技报CN11—0211 科技导报CN43—0044
河北科技报CN13—0030 科学先驱报CN44—0112
山西科技报CN14—0009 广东科技报CN44—0113
科技导报CN14—0015 湛江科技报CN44—0116
内蒙古科技报CN15—0043 南方科技报CN45—0021
少年科普报CN21—0060 教科导报CN46—0021
吉林科技报CN22—0032 四川科技报CN51—0046
东北朝鲜族科技报CN22—0039 少年百科知识报CN51—0058
黑龙江科技报CN23—0033 贵州科技报CN52—0025
科学发现报CN23—0035 云南科技报CN53—0028
科学生活报CN23—0045 西藏科技报CN54—0008(汉文版)
上海科技报CN31—0008 西藏科技报CN54—0007/—Z(藏文版)
青少年科技报CN31—0023 陕西科技报CN61—0024
江苏农业科技报CN32—0001 农业科技报CN61—0062
江苏科技报CN32—0019 科技鑫报CN62—0024
浙江科技报CN33—0016 青海科技报CN63—0013
浙中科技报CN33—0052 新疆科技报CN65—0045/—H(汉文版)
安徽科技报CN34—0023 新疆科技报CN65—0045/—W(维文版)
福建科技报CN35—0009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CN12—0237
山东科技报CN37—0007 中国技术市场报CN12—0020
山东科技信息报CN37—0016 实用技术信息CN13—0032
鲁西科技报CN37—0049 致富快报CN36—0016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